根据学校《云南农业大学202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要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按照“战时”复试要求,德赢国际中文站特制定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强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安全原则。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分批有序安排复试。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二)多元考察,科学选拔原则。积极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三)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原则。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考试成绩,也要注重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四)成绩量化原则。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
(五)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六)以人为本、服务考生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精准划定专业分数线
学院将认真执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精准划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即专业分数线)和其他学术要求。不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三、复试办法
根据学校要求,统筹考虑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复试启动时间。考虑到调剂系统将于5月20日左右开通,届时考生将开始申请调剂,为避免考生焦虑,原则上各专业(领域)于5月20 日前启动并完成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的复试工作。5月20日左右启动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6月20日前完成复试录取工作。
复试方式将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以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同时为确保万无一失,学院采用腾讯会议备用复试平台,备用平台的相关要求,请及时接听学院电话或者查看学院网站。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应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专业课笔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为综合面试。
(一)专业能力考核
1.专业课考核方式
专业课笔试,开放式题目,由考生在试题库随机抽取,口试回答,复试专家参考评分标准评分,成绩取平均分。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英语,专家与考生之间一问一答,专家根据考生回答情况综合研究判断评分。为了保持公平性,所有考生均由同一位专家复试。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开放式题目,由考生在试题库随机抽取,口试回答,复试专家参考评分标准评分,成绩取平均分。
(二)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通过综合面试完成,由考生当场作答。
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健康状况的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情况有记录,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
综合面试由各专业复试专家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平均值得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答辩秘书如实填写《云南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情况表》,按要求提交校研招办。
五、复试规则
(一)参加复试的范围及比例
依据教育部按学科门类确定的复试分数线和各专业划定的专业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考生初试成绩不低于《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和专业学位类)》和专业分数线,只有合格生源才能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院差额比例为120%。学院要在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和规定的复试比例基础上,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原则,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学院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名单已经按照要求上报学校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已经公布。
(二)严格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院在采取远程复试时,为了加强诚信考试,会提前公布《考生须知》,考生按要求配合,严防复试“替考”。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加试科目按照招生简章上规定的科目进行,考试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拟录取总成绩,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三)严格复试过程管理
学院“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 “随机确定导师组成员” “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最大程度杜绝人为因素。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学院在采取远程复试时,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依照《招生管理规定》,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四)严肃考风考纪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工作的组织
(一)学院组成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学院纪检监察委员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复试小组开展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已经上报学校。
(二)复试小组的组成则是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设组长和助理各1名,组长一般由1名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每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实施对考生的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面试考核。小组成员线下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学院对复试工作人员开展遴选、培训工作,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复试教师进行业务和纪律培训,提高教师的学术评价能力和自律意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复试小组的组成由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试专家组已经按学校要求上报。
(三)学院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处组成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检查,接受在研究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七、复试时间安排
学院拟定5月15日为社会工作一志愿考生复试;5月16-19日为农村发展一志愿考生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在6月20日之前完成,具体通知要求随时接听学院电话并关注学院网站。
八、调剂原则
(一)学院(专业)在自主确定并公布的专业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调剂的生源必须达到教育部复试的相应要求,调剂考生必须参加拟录取学科(类别)组织的复试。
(二)学院(专业)接收调剂考生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要坚持以考生为中心,提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学院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精准发布调剂要求,请及时电话咨询或者学院网站查询。学院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顺畅。
九、复试纪律和要求
(一)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二)对参与研究生复试、招生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环境。对违反研究生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
(四)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的监督和复议工作,同时报备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十一、复试费收费标准
硕士研究生考生每生100元,同等学力考生每生180元。(云价收费〔2014〕112号)。
十二、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后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每位考生均需参加体检,疫情期间学校不再统一组织,由考生自行前往当地二级甲等医院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扫描件发送至录取学院的指定邮箱。
十三、录取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经过复试所有环节。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相关录取政策及规定、根据本年度硕士招生计划、复试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全面衡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会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二)录取时按照考生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考生拟录取总成绩计算
考生拟录取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
(三)对有特殊才能和突出贡献的考生,如在各项国际或国家级大赛中获奖,或在相关领域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录取时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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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1日